麦明河的笔尖,把第一个笔记本上一句话给圈起来了。
“……因为谁也记不起琼斯究竟长什么模样,只好使用排除法。”她轻声读道。
“我第一次看时,对于这句话没有多想,一扫而过。可是等我看完所有线索之后,这句话就变得意味深长了。”
麦明河推开本子,看了一眼满墙照片。
“这六个人连面对面的同事都不敢肯定,他们难道对于失踪的人,反而一个个都记得特别清楚,能用记忆来实施排除法吗?”
这一点不仅不合理,而且也没有证据表明,他们对于失踪的人都记得很清楚。
“那么,他们是用什么进行的排除法?认知都不可靠了,还怎么排除?”
麦明河目光在会议桌上扫了一圈,仿佛试图看到曾坐在桌旁、绝望的六人。“答案显而易见。他们是以自己这一拨人为根据,进行的排除法。”
换言之,他们的参考,就是自己。
照片上的人,如果没有正坐在这一间会议室里开周会,那么就可以认定是失踪同事了。
“这是第一个确实可靠的证据。”麦明河总结道,“第二个是——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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