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觉得自己看人,还是挺准的。好像是天生就有一根天线,比旁人发达一些。
他衣服总穿得整整齐齐,不到热急了,不肯穿短袖露出胳膊。遇见什么事,他会隔着一盏台灯,坐在小桌另一头,小声问她的看法。
他不使唤麦明河去给他倒咖啡、清烟灰缸,更从来不训斥她;当她说起有女邻居被她丈夫推了一把,脑袋撞在柜子上时,丈夫的面色苍白震惊,就像女人一样。
总有人说,麦明河生得不错,拖来拖去这么久,最后嫁了一个没什么钱,又娘们唧唧的男人,真是太笨了。
“最后”——好像她结了婚,人生就结束了。
婚后几年,麦明河觉得自己似乎渐渐明白了一些事情,她旁敲侧击地问过几句,却也没有结果,疑问无疾而终。再说了,十一年里,他身边也没有出现任何过从甚密的男人——但如果有呢?她会在乎吗?
她觉得不会。
或许跟性向无关,他就是这样一个人,一个不符合社会对“男人”定义的人。
丈夫和她,是两个假装自己挤进了主流社会里,又被压得喘不上气的人。他们搭伴建立起一个小小的单元,一起应对风雨;像朋友,像盟友,不像夫妻。
这比大多数婚姻,都强多了。
但麦明河仍有许多疑惑。她想听他说,为什么他总怀着羞耻与愧疚;想知道他究竟想不想要一个孩子;想知道他究竟是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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