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所在这家公司的老板是一个地道的广东人,叫吴美霞,她在1976年偷渡到香港,嫁给了一个香港人。

        她的老公在内地投资有五年了,而且一直住在内地,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没有和老公一起开公司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在这家公司主要是做跟单业务,我联系了不少大酒店,由于我能很清楚的介绍出酒店的洗涤用品,而且对方看我是一个漂亮女人,他们很愿意接受我的邀请,经常出来和我一起喝茶,顺便我就把生意做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知道他们也想打我的主意,我也充分利用他们对我的好感,稍微流露一下对他们也有好感,但是就不给和他们单独在一起的机会。

        吴美霞对我说了几次,让我给客户放电,她说我已经是个结过婚的人,就不要那么认真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老板是想让我用色相去做生意,可我不愿意那样。

        最多,我只能向客户表示有好感,如果客户提出无理要求后,我就会让另外一个男同事去与他们周旋。

        吴美霞对我这样的处理方式很不满意,但由于我还是做了不少的单,她也对我没办法。

        我跟吴美霞说过,我宁肯离开,我也不会用跟客户睡觉的方式获得生意。除非我想嫁给他,我才会和他上床,其他都免谈。

        吴美霞给我起了个外国名字丽莎,而且还说我是古董丽莎。

        在深圳的日子里,大海经常给我打电话,问长问短,十分关心我在深圳的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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