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礼拜上完刑总,下午的课就是犯罪学,我辛辛苦苦交的报告竟然被她批评地一文不值,不过这也怪不了别人,大学教授喜欢谁或谁的答案是很主观的,我曾经在旁听某老师的庄子课程时,明明只有假装听课,主要都埋头在写自己的行事历,却被老师夸奖说我很用功在做笔记;也曾经整学期只有开学去过一次日文课,期末成绩却是88分的高分,所以大学教授的评分是相对来说比较主观的,希望大家在国、高中时努力念书,起码那时的努力多少,回报就是多少。
坦白讲,程凤凌老师是很性感的,虽然年过三十,但弯弯柳眉、又长又翘的睫毛,让人忽略了眼角的细纹,紧闭而薄的嘴唇让人知道她是个很有毅力的女强人,也更衬托出白皙的脸上风姿犹存;不苟言笑的个性几乎让人忘了她已经结婚,面对老公的她是什么样貌?
三十如狼、四十如虎,师丈老是喂不饱她,导致衣橱里有一堆自慰淫具?
还是圣洁地不可侵犯,过着无性生活?
跟我的麻吉柯俊毅讨论过后,我相信后者的可能性大些,但是我又忍不住对她的身体生起遐想。
瓜竟,虽然她总是高高在上不可侵犯的模样,却无时无刻都穿着深色丝袜或网袜、亮皮或黑色高跟鞋,短到不行的窄裙好几次几乎就要走光,搭配起深色低胸上衣,让人摸不清她到底是希望人家看,还是希望大家最好都敬而远之,不要对她生起遐想。
我看见她来旁听刑总,心中有点生气又有点开心,生气的是她上周在课堂上把我骂到狗血淋头,什么文笔有余、内容不足,自大傲慢、沦为法匠等等;开心的是幸好她长得漂亮,等一下最好在上课方式乖诞异常的陈老师课堂上被搞到稀哩哗啦。
“学姐,麻烦您过来一下。”陈老师曾经和程老师在同一所研究所就读,所以对程老师尊称一声学姐,而且看她们彼此互动的态度,这堂课似乎就是本来就是要程老师来帮忙的。
那大概没好戏看了,再怎么样,学妹也不会用太夸张的方式恶搞学姐吧。
“刑法第239规定:有配偶而与人通奸者,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其相奸者亦同。
根据严格的文义解释,以及62年台上字第2090号判例,“奸”字必须包括生殖器的接合,假设有位同学与程老师互相爱慕,却害怕被以通奸罪起诉,于是以猥亵的方式达到彼此的性欲宣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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