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很好!就是这样!刑法的存在不是为了处罚,而是为了保障人民不被处罚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什么碗糕啊?有够玄的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大家想想,即使没有刑法,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,大家还是会使用一切的手段扞卫自己的所有,那么为什么还要有刑法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所以,刑法的存在其实是一些知识份子,为了保障人民不被擅断的掌权者、强势者处罚,才出现的产物。例如:虽然小平因为非礼老师而应该被处罚,但是我们需要用刑法来制式化、来节制这位壮汉处罚小平的程度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那些知识份子,如李斯特、梅耶提倡的罪刑法定主义的精神,演变至今,发展出主要以下内涵:“老师不想太咬文嚼字,老师接着用一般大众也能了解的语言讲课,希望大家不要见怪—这也是不要你们录音的缘故。”如果能录音,你早就被解雇和判刑了吧,死变态老师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溯及既往的禁止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如小平说的,他很想上老师。”靠,我又没说我要上你,我是说“非礼”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心中百万个干字,脸上更是羞得红通通的;看到女同学看我的暧昧眼神,我真的后悔来上这门课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听到这样的美女老师口中说出“我想要上她”这种话,真的因为反衬的感觉,让我觉得在羞愧外又带着一点兴奋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现在,小平你出来,接着你做的任何事,老师都不计较,不要忘记这三十分钟已经被‘如果电话亭’中止了刑法的适用,你把你刚刚说想对老师做的事对老师做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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