倒是这个李明理,头脑冷静,知道进退,是个人才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忽然有了收揽他的念头,而这时又有一个念头窜入了我的脑袋:将村里的痞子们组织起来,成立一个团体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个想法在我脑中越来越清皙,心中激情渐起,有不可遏止之感。

        村里的痞子们平时不大做事,喜欢闹事,但没什么大恶,只是些偷鸡摸狗,吃喝嫖赌之事,再就是打架,不是跟邻村的痞子们打架,就是打村里的人,反正是横行霸道。

        村里的人也是敢怒不敢言,拿这些人没办法,如果有什么事得罪了他们,最多就是托托关系,看看跟哪个小痞子能攀上点关系,再出动一些有威望的老人给帮忙说说,如果没什么大事,也就过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呵呵,我们村子里,可以说任何人跟别人都有亲戚关系,你去找,总是能找到的,所以,这些年,也没什么大事,实在不行,只要装熊,任他们打骂,也就过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我寻思,这些人都是些小伙子,是血气方刚的时候,有着充沛的精力,只要找到一个好的渠道,可以化废为宝,而且,他们还很好控制。

        想到这里,我更没有理由反对自己刚才的想法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腿边的小狼有些不耐烦了,唔唔了两声,我醒过来,抛开心思,向那个亮着灯的屋子走去,这定是宋思雅的屋子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敲敲门,里面传来她的声音,道:“谁?!”声音有些颤抖,我想,她可能被吓着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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