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是花。
原来如此。
谢浔之记起来那天去酒店,经理说易小姐每日都要求送新鲜的弗洛伊德玫瑰。
“你喜欢弗洛伊德?”他问。
易思龄惊讶:“你知道我喜欢这个?
他解释:“你住的酒店是蓝曜旗下的,经理说你要求每日都送花上去。”
“哦。原来那家酒店是你的。”易思龄擦头发的动作很缓慢。
明知道她喜欢什么花,却一朵都没送过,她不可能没有情绪。也不是非要他送她花,就觉得没意思。
郑启琚追她的时候,送的弗洛伊德能堆满整个易公馆,他现在好歹是她未婚夫。
名义上的实际上的,反正已经是了,他总该做点这个身份该做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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