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一波,大家都赞同。
皇帝有决定权和否定权,这个是没有疑问的。
反正强势的皇帝,本来就是一言堂。
“既然如此,朕就再提出一个概念,叫做宪法!
宪法,视为最高法,一切根本法。
比如说,军权掌管的权利和义务,皇帝的权利和义务。
每次各地派出的代表,不能是同一人等。
这些最根本的法,都将放在宪法之中。
宪法,属于不可修改法,只可添加或者删减而不能修改。
添加和删减,必须经过代表大会各部门提出,各大代表匿名投票。
有超过八成的代表赞同或者反对,才能够生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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