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正闭上了眼睛。
家微微一笑,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“Ctrl”键和“C”键拍在了他的额头上。
黑色的按键就像幻影一样,穿透了他的头骨。
刘正感觉自己的脑袋像是被两块烧红的烙铁插进去一样,疼痛难忍。
比起这种痛苦,‘仁’字剑的刺痛也不是不可以忍受了。
“前辈,你要我复制哪一本书?”
家的声音在他的耳边响起。
“《龙族》。”
刘正强忍着疼痛说道。
之所以挑这本书,一是因为这本字数比较少,他看的次数也比较多,内容记得更全。
二是因为这本书设定和结构都比较简单,主要靠人设和文笔取胜,更适合写短篇出身的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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